《专业人才移民法》的进一步修订已正式生效

2024年3月1日起主要变更概览

Ausschnitt von einer Hand, die einen Reisepass und eine Karte festhält

《专业人才移民法》的修订旨在为来自国外的专业人才提供在德国接受培训、深造和工作的更好机会。这些措施旨在缓解德国国内的专业人才短缺问题,并提升德国作为高素质劳动力目的地国家的吸引力。

该法的修订将分三个阶段实施,时间从2023年11月至2024年6月。第二阶段将于3月1日生效。以下是对这些变更的总结:

为认可外国职业资格而入境、居留和就业

  • 通过资格认证措施(《居留法》第16d条第1款和第2款),专业人才有机会在德国获得其外国职业资格的认可。为此,将颁发为期24个月的居留许可(此前为18个月),该许可可延长12个月(此前为6个月)。 此外,最新规定允许每周从事20小时(此前为10小时)的兼职工作,或从事与专业领域相关的无时间限制的工作。
  • 认证合作关系(《居留法》第16d条第3款)规定,专业人才和雇主有义务在入境后积极推进认证程序。 签证发放的前提是:持有劳动合同、拥有原籍国国家认可的职业资格证书,以及达到A2级(欧洲语言共同参考框架)的德语水平。这意味着,即使尚未启动资格认证程序,也可以入境德国。
  • 当因部分必要文件缺失而无法进行等效性审查时,将适用资格分析(《居留法》第16d条第6款)。 在此类情况下,可通过其他方式(例如工作样本、专业面谈等)来评估相关知识。在居留期间,经联邦就业局同意,可从事每周不超过20小时的兼职工作,或从事与等效性认定程序相关的、无时间限制的工作。 随后,如有必要,可依据第16d条第1款或第3款申请以达成完全等效为目的的居留许可,或依据第18a条申请作为专业人员的居留许可。

高素质专业人才的入境与就业

  • 针对具有丰富职业实践经验的人员(《居留法》第19c条第1款和第2款结合《居留条例》第6条),入境和就业资格已由原IT专家群体扩展至所有行业。 在非受监管职业中入境和就业的条件是:出示在原籍国经国家认可的至少两年的职业或高等教育学历,或德国海外商会(AHK)颁发的证书,以及至少两年的工作经验。对于IT专家,职业或高等教育学历的要求被取消。
  • 对于已持有专业人才居留许可的专业人才,定居许可的发放时间已从原先的四年缩短至三年。

庇护领域的新规定

  • 新的“转换通道”(《居留法》第10条)允许庇护申请人在满足以下条件时获得专业人才居留许可:于2023年3月29日前入境、持有工作offer且具备就业资格。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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